(二)居家喘息

1. 家庭照顧者實際照顧長達一個月以上且有照顧負荷情形,提供家庭照

   顧者休息及紓解壓力之機會,提升照顧品質及落實在地化持續性之照

   顧。

2. 聘有外籍家庭看護工之家庭,其被照顧者經縣市照管中心評估失能等

   級為78級者,如外籍看護工因故無法協助照顧,為減輕家庭照顧者

   負荷及保障被照顧者之照顧品質,得申請喘息服務。

* 服務內容

安排照顧服務員至家中提供照顧服務,讓照顧者可獲得短暫休息。 

* 服務對象

  1. 同本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的服務對象,經照顧管理專員家訪評估為長照需要等級第2級以上
  2. 家庭照顧者實際照顧1個月以上。

* 補助標準

1. 須經照顧管理專員評估失能等級給付照顧及專業服務額度
2.
一般戶自付16%   中低收入戶自付5%   低收入戶補助100%

* 資格限制

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給付:

  1. 接受機構收容安置。
  2. 已僱請外籍家庭看護工之家庭,外籍家庭看護工無法協助未滿一個月者


 

* 線上申請

https://ltcapply.kchb.gov.tw/hospital_chat/service/index.php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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